【本刊訊】阿貴已符合勞保「老年年金」申請資格,十月廿八日屆齡退休,但是單位裡嚴重缺人,主管拜託他再繼續幫忙一段時間,退休日期就定在十二月卅一日。阿貴對部門有情有義馬上答應,但千萬要注意,別拿自己的錢開玩笑,年底退休「離職退保」生效日就是明年一月一日,阿貴恐要損失十二月的勞保老年年金,至少二萬元跑不掉。

阿貴不過延退二個月,為何會損失一整個月的老年年金?關鍵在於勞保條例規定,勞工申請勞保老年年金(即按月給付),即使當月未全月符合資格,但仍會發給整月的年金。也就是說,阿貴若想領得十二月的年金,他得要提早一天、在十二月卅日「離職退保」,只要退休生效日在十二月,卅一日就是退休生效日,他就能領得十二月的勞保老年年金。

莫以為阿貴是特殊個案,工會近三年來受理會員詢問,「阿貴」案例就發生在你我的周遭。工會在本月五日勞資會議中提案,拜託人資部門應適度提醒退休同仁。

「首月」起算點很重要

工會提案指出,勞保局規定,勞工申請老年年金,先應辦理「離職退保」,申請當天勞保效力至24時止才消失,翌日才是退休生效日,生效日的當月就是老年年金計算的起算點,即老年年金發放的「首月」,勞保局會依勞工申請,按月發給年金至勞工死亡的當月止。

假設A勞工在七月卅日為申請老年年金辦理離職退保,翌日卅一日才是他的退休生效日,雖然是七月的最後一天,依照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19條第4項規定,勞保給付未滿卅日者,以一個月計算。他仍能拿到七月份的勞保年金,成就「早一天退休,多領一個月的年金」。反之,勞工七月卅一日離職退保,八月一日才是退休生效日,若申請年金,只能從八月起計算。

退休同仁千萬不要「壓線」在月末日退休,「提早一天退,可以領一個月」的老年年金。

工會理事長楊金嚴也說,依照過去薪資計算慣例,多數退休同仁為不想找社方麻煩,多會同意社方的安排在月末日退休,卻沒想到這個習慣,卻可能讓想領年金的同仁,少領一個月的老年年金。

勞方代表洪茂印表示,勞保規定雖然繁瑣,但事關同仁權益,仍希望人資部門多多把關與提醒,至少是一個選擇機會。勞方代表楊建文表示,至少應建議同仁就近至勞保局辦事處走一趟,畢竟每人狀況不一,若能把可能情況都說明清楚,讓同仁自己決定,日後不會有爭議。代表吳佩玲表示,學者專家都建議,同仁離退若能舉辦離職面談,企業較能傾聽真實的基層心聲,面談時順道帶入勞保權益,也是適當方式。
人資的顧慮 
人資室經理楊淑敏說明,人資有幾個顧慮:
1.自願離退,同仁如果想繼續工作,應先申請失業給付。如果先領了年金,以後就不能再申請失業給付了。

2.屆齡退休,日期是固定的。如果同仁要早一天退休,就必須自請退休。
3.自請退休,退休日是同仁自己的選擇。提早一天,同仁會少一天薪水、健保以滿月計同仁要提早一個月處理、有些獎金發放有在職日的切分(如端午秋節獎金)、還有勞保與團保也會少一天保障。這些關乎同仁的權益,所以,人資不建議同仁考慮早一天退休。
會中決議,因退休同仁年資條件各異,有關勞保部分建議退休同仁親洽勞保局,以確保自身權益;另建請人資部門研議用適合方式,將勞保條例規定也列入退休人員提醒事項中,服務退休同仁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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